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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3.15网上投诉综合分析报告新闻发布会

2023/6/25 13:00:39 来原:本站原创 次点击212次 标签:网上学车

几天后,蒋先生惊奇地发现,事故车并没有在4S店维修,而是在一家和保险公司、4S店都没有任何关系的成都川和容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而该公司却给蒋先生报出了包括高速公路急救费、定损费、拖车费等共计5500元的费用。最后在被迫支付了2598元的拖车费等费用后,蒋先生才将事故车取走。但这家汽修公司却扣留了蒋先生的行驶证、交通事故证明和保险卡等重要资料,致使车辆长时间无法定损维修。

案例三、2010年10月18日,消费者肖先生投诉称,其于9月11日在四川港宏奇瑞4S店购买了一辆奇瑞轿车,合同标明购车单价为70800元,并在合同内注明“此价格包括3000元惠民政策,此优惠政策在上户后,凭身份证、行驶证退还。”

但肖先生2010年9月24日提车时,该4S店却称国家惠民补贴(第三批国家节能补贴)3000元还未正式公布,坚持执行奇瑞厂方制定的“厂方补贴消费者2000元节能补贴,经销商再贴补消费者1000元”的政策。而该4S店已将经销商补贴的1000元直接计算到了车价优惠金额里了。肖先生属异地购车,提车回家后投诉维权,认为该4S店违反了合同“提车时不能有其他附加条件”的规定。经和解,该4S店履行合同,将优惠款汇给了肖先生。

(三)驾校投诉成为热点,消费者抱怨“学车难”

2010年,与汽车市场活跃紧密相关的是,报名学车的人数不断增多。但不少消费者却抱怨“学车难”,特别是在成都市,驾培市场的供需矛盾突出,加上部分驾校管理存在问题,导致驾校投诉不断发生。去年,仅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接到的驾校投诉就有42件,其中半数投诉反映的是驾校乱收费问题。另外,学员对缴费后长时间不能报名考试、驾校强迫学员签订不公平的补充协议、教练态度差等问题意见较大。

案例一:2010年3月29日,消费者杜女士投诉称,她2009年3月在四川省振中驾校报名学车,因种种原因,驾校迟迟未安排她参加考试。杜女士找到校方交涉,校方竟要求她签订一份“50天内及格”的协议,如不能在限期内通过考试,就得每月另交600元的超时课时费。杜女士没有签该协议。3月24日,消费者梁先生也投诉反映了振中驾校相同的问题。振中驾校的解释是,自2009年8月1日起,成都市车管部门要求驾校执行新的“以车定人、一进一出”制度,即每辆教练车核定学员人数为6人,毕业一名学员驾校才能再招一名新学员。受此影响,该校才要求学员必须签限期及格协议,一则督促学员抓紧时间学习考试,二则加快学员流动以保证学校的正常盈利。

案例二:2010年12月31日,消费者王佳投诉称,2009年他在蜀安驾校成都双楠武侯大道分校报名,因驾校不能及时安排参加考试,导致本来3个月就可以拿的驾照,一直到投诉之日都还没有拿到。每次报考的时候,教练总会以这样那样的借口拖延,和当初报名点的承诺完全不符。更可气的是,一年前报名时交报名费2600元,学习到中途的时候,教练说油价涨了,又让学员补交费用300-500元。目前,蜀安驾校已妥善解决此事,并对该分校进行了严肃批评。

(四)有线电视投诉频繁发生。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地方的有线电视网络经营机构服务质量差,网络不稳定,甚至利用其垄断地位设置霸王条款,变相强制用户接受服务等。

案例:从2010年2月起,胡先生等22位消费者陆续在网上投诉成都某传媒公司,主要反映了如下问题:

有令不行

按照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我市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有线电视用户每户的主终端机顶盒(含智能卡)均应由某传媒公司免费配置1次。意味着不管是在册老用户还是新建小区的新增用户,均享有免费领取一台机顶盒的资格。但据消费者投诉,上述规定并未落到实处,某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对消费者的解释常常是:想领取免费机顶盒,就到一边排长队等候;想插队优先收看数字电视节目,就必须自掏腰包买机顶盒、收费节目。

变相强制消费

机顶盒分为单向基本型、双向互动型两种,售价分别为298元和480元,投诉反映,某传媒公司以单向基本型缺货为由,售给消费者的均为双向互动机顶盒,且部分消费者还被要求必须订购一至两年的收费节目包。

误导宣传

从投诉可以看出,某传媒公司的业务人员在部分居民区特别是新建小区除推销机顶盒、收费节目外,并未充分告知用户相关政策,甚至错误宣传为“必须安机顶盒,不然连电视都看不成”等等。

(五)、快递投诉明显增多。投诉主要反映“快递”成“慢递”;货物损坏、丢失;货物丢失不赔偿或赔偿额太低;快递人员服务质量差等。2010年,快递市场进一步快速发展,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监督管理存在空白是投诉增多的主要原因。

案例:2010年3月2日,郑小姐投诉成都申通快递实业有限公司称,2009年8月7日通过该公司发送了一台价值820元的长城19英寸液晶显示器到会理,支付快递费25元。该公司承诺最迟三天到货,但直到8月11日接件方都表示还没收到货,后发现是因为货物在发货当天晚上就丢失了。该快递公司的处理意见是最高赔付125元。经协商和解,该快递公司按丢失液晶显示器的全额进行赔偿。

(六)旅游投诉以外地游客投诉为主,一定程度上反映出,3•15网站正成为旅游维权的主渠道。主要问题是:导游虚假宣传诱骗游客购物;旅游购物价格畸高;旅游消费品市场鱼龙混杂,真假难辨;景区管理规定不合理;旅行社擅自转团拼团,提供的服务与协议不符,旅行线路安排不合理等。

案例:2010年9月5日,浙江消费者金正海、沈乃丽两位老人投诉称,他们于8月31日傍晚到达峨眉山景区,持老年证购买优待票时遭到拒绝,最终只能每人花费150元购买全票。据投诉,金正海老人已年过七旬,沈乃丽老人也已年满69岁。他们于八月上旬入川旅游,途中身份证遭遗失,只留有老年证。原以为凭老年证游览四川名胜古迹享受优惠不受影响,不料峨眉山景区门票管理处有规定,老年证需要配合身份证才能使用。

对此投诉,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门票管理处回复称,景区并非不认可老年证,而是说查票员有权复验证件。如果存在证件真实性有可疑之处、或文字模糊不清、或照片与真人差异明显等情况,查票员可以请求游客务必出示身份证证明年龄后才能享受相关优待。经过验证,二位老人分别符合免票和优惠票条件。经和解,景区方退还两位老人220元(退2张全票款300元,游客补购1张80元优惠票),退款随后汇入金正海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美容投诉折射出美容观念存在误区。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1、美容机构虚假宣传招揽顾客,消费者入院后才发现服务态度差,医疗水平低,医院硬件设施落后;2、收费不透明、重复收费、手术费、药品价格虚高;4、手术失败或手术后处理不当,导致诊疗效果不理想、整容不成变毁容。5、个别整形美容机构管理混乱,从业资质存疑。

投诉分析还发现,随着时代和观念的变化,部分年轻消费者深受一些影视剧和电视娱乐节目的影响,对美的追求存在误区,轻信少数医疗美容机构的虚假宣传,对医疗美容整形的风险缺乏应有的注意。有家长甚至将美容当“成人礼”或“生日礼物”送给孩子,个别孩子背着父母悄悄做整形美容手术。

案例:2010年12月2日,成都消费者阳先生投诉成都美容整形医院称,他于2010年5月25日到该医院做了鼻头鼻翼缩小整形手术,医院承诺术后无疤痕,结果手术发生了感染,鼻子变形了,且存在明显疤痕。8月,鼻子疤痕还是十分严重,通过成都某知名医院咨询得知,整形留下了相当严重的瘢痕,瘢痕有轻微增生。11月25日,已是术后半年,疤痕还是相当严重,于是他再次到成都美容整形医院交涉,希望退还当时所花费的手术费、药费,并获得手术失败的补偿。但院方仍坚持继续治疗。

阳先生刚满19岁,还在上学,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对此次手术的事情父母也毫不知情。经协商,院方态度积极,最终与消费者及其父母达成和解。

四、四川3•15网上投诉存在的问题

1、极少一部分消费者担心个人信息泄露,不愿意实名投诉,所留联系方式也不确切。个别消费者将3•15网上维权平台误解为网络论坛,只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没有明确的诉求,影响了所投诉问题的最终解决。

2、少部分企业诚信度偏低,不重视对消费投诉的协调处理,采取推诿拖延的办法或者干脆不理不睬。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对企业本身乃至于整个消费市场的利益都是极大的伤害。责任编辑:白婉苹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0fb64cacb4b84c819b167045e957d8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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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3.15网上投诉综合分析报告新闻发布会2011年3月11日上午10点,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举行四川省网上投诉综合分析报告新闻发布会。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介绍了四川省网上消费维权状况,全文如下......四川省3.15网上投诉综合分析报告新闻发布会2011年03月11日00时00分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1年3月11日上午10点,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举行四川省网上投诉综合分析报告新闻发布会。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介绍了四川省网上消费维权状况,全文如下: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来到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和大家见面。今天,非常感谢省政府网站给我们提供这么一个平台。在此,我代表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代表省消委会就四川省网上消费维权状况作一个简单介绍。

据国家权威部门报告,截止2010年我国的网民总数达到4.5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4.3,同比增长5.4,通过网络开展消费维权已经成为趋势。今天,四川省消委会联合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发布的《网上投诉咨询分析报告》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出台的,报告反映了投诉渠道的新形势和新的发展方向。报告综合分析了四川3•15消费维权网和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近年来受理的投诉、咨询情况,2010年度四川3•15消费维权网和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就共处理网友反映问题达1567余件。

通过这份报告我们可以看到,网上投诉是具有很多优势的:

1.具有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的特点;

2.无论是消费者还是消费者组织,都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节约了社会资源;

3.网上投诉它打破了消费维权的地域限制;

4.3•15网上投诉反映消费者热点变化的准确度越来越高,及时性越来越强,一定意义上成为了消费市场的网上晴雨表。

在网上维权过程中,我们也发现网上投诉存在不少问题,也是网络虚拟特征的一些共性问题,主要是:

一些网友个人的真实性不确定,无法查证其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还有的没有明确的诉求,加大了我们助其维权的难度。

我们希望通过这份报告能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搭建起消费者与企业的合解平台,服务经济,促进社会和谐。

以下是报告全文:

四川3•15网上投诉综合分析报告

(2010年度)

一、四川3•15网上消费投诉呈现新特点

据国家权威部门报告,截止2010年,我国的网民总数达4.57亿,互联网普及率34.3,同比增长5.4。随着互联网对消费影响的加深,消费者从消费理念、消费心理、消费选择、消费维权等各方面,都在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数字化革命。通过综合分析四川315消费维权网(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和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中国消费者报主办)近年来受理的投诉发现,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首选到3•15网站投诉的意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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