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2-10
2021年12月10日,马龙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监考警员在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监考过程中,查获一名考生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作弊违法行为,现场收缴作弊设备1套。当天上午8时40分许,大队正常组织预约报考学员进行科目一考试,监考警员在巡考时发现一名身着棕色格子外套的男子端坐在考台前,期间,男子时不时作作索索往衣服内摸东西,监考警员凭借经验判断,该男子存在考试作弊嫌疑。为不影响其他学员正常考试,监考警员将该男子带出考场,在考试候考区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检查后发现当事人衣服内有一个白色的接收信号器、摄像头、手机一部,耳内藏有微型听筒,监考员现场固定证据,证实了张某运用科技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事实,张某昆对自己考试作弊的行为供认不讳。大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对张某昆本次考试进行作废处理。同时,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讲解作弊行为造成的后果,营造了公平考试环境。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法律助读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