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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介人告陕西驾校:拿了包过费不包过

2016/3/13 6:48:38 来原:本站原创 次点击402次 标签:上海驾校费用

四川招学员到陕西考驾照,中间介绍人林先生本想赚点佣金,却被学员追债。林先生将驾校两度告上法庭。

林先生是四川省合江县人。2012年11月,他上网时看到一则招生信息:陕西秦安驾驶培训学校常年招生,异地也可办理。“招生信息里留了一个联系电话,我当时打过去咨询了下行情。”林先生说,接电话的女士自称是教练,姓张,“她当时说,外地学员在西安学照是四五千块钱,而且承诺两个月就能拿到驾照,只需要来考两次试。”

学员名没报上介绍人状告驾校拿回学费

林先生说,在他们当地,好多人一两年都拿不到驾照。他就想在本地代招生,前后两次共介绍9名学员,钱都打给姓张的女士了,每个人他从中赚取500块钱佣金。而第一批报名的5人里,被通知来西安考试却没考成,第二批的4名学员,驾校却称没有收到报名费用。林先生遂将该驾校告上法庭。

2014年元月,莲湖法院就此审理查明,第一批5人已经报名并建有档案,但第二批4人共交纳的24200元钱,因驾校方面没收到这笔钱,所以没给报名。法院查明,这笔钱林先生当时交给了该驾校的工作人员张女士,驾校说并未收到张交回的学费,后张离职,但因张原系秦安驾校的工作人员,其行为系职务行为,其行为的结果应由告秦安驾校承担。故原告林先生为追索培训费,往返四川至西安的交通费用,应由秦案驾校承担。

法院最终判决秦安驾校退还林先生驾驶培训费24200元,并支付林先生交通费681元。

林先生说,在他打这个官司的时候,认识了秦安驾校另一名女姓教练李某,而他第一批介绍来的5名学员里有3人后来拿到了驾照,所以,他认为换个人合作,这个事情还能继续做。

再次合作交3000元“包过费”拿不到照

林先生又与李女士合作。2014年元月前后,林先生从四川老家先后介绍了24名学员到秦安驾校。

“和李女士合作的价格就不一样了。2013年年底报名的4个学员,学费还是4500块钱,但因为是2014年后参加的考试,每人又收了3000块钱的包过费,2014年后那20个学员的学费都是6000元,另外还有3000元的包过费。”林先生说,9000块钱是要给驾校交的,招揽学员的时候就报价10000元左右。这多出来的千把块钱就是他赚取的佣金。

林先生说,秦安驾校的李教练承诺,保证学员三个月内取得驾照。但直到2015年3月25日,这24名学员里,只有6人取得驾照。之前因为没被安排考试、拿不到驾照的学员向他追债,他多次向秦安驾校要求返还学费及包过费,但均遭到推诿。

为此,林先生再次将陕西秦安驾校告上法庭。要求秦安驾校返还学费、包过费共计65800元,“这个诉求只是8个学员的费用,因为这8个学员在老家闹腾得特别厉害,总追着我要钱。”

法院查明:包过费查不实判决退还部分学费

2015年8月,莲湖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林提供了向秦安驾校李女士的银行汇款凭证,但该凭证并未记载人员名单及费用标准,不能证明就是林所说的包过费或学费,无法查实。林先生说,“包过费谁会给你开收据?汇款总账应该能看得出来。”

根据驾校的举证,可证明要退费的8人中,5人可以继续培训,另一名身有残疾学员的退费要求,因为林不是学员本人,所以其所要求的退费也不予以支持。

最终,只有两名学员符合退费要求,法院判令驾校退还培训费每人6000元。林先生不服提出上诉。1月28日,西安中院判决显示,关于林提到的包过费,举证中先后三次所述,得出三个不同数额,不符合客观实际,故不予采信。

在二审庭中,秦安驾校表示还有两学员培训费可退还,其中一名学员去世,可将其费用退还家属,法院予以准许。其他4人,秦安驾校将安排继续考试。

3月3日上午,林先生再次从四川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申诉。

3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秦安驾校的李女士,李女士说,包过费从来都不收的,打官司也是要讲证据的,不能信口开河的胡说,“对于林先生的诉求,我们一直都在积极面对,目前我们对于能通知到的学员,已经约定安排考试了。”华商报记者苗巧颖

作者:苗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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