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独家报道】2014年4月29日14:00,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新民网全程视频直播当日活动。
案情概述:原告于2012年4月26日网上报名光明驾校学车,后退学。退学之时,被告退还原告10学费及另行收取的400元延迟费,共计1000元。原告称,被告在培训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安排学时,且侵犯其监督、审核权,故要求退还除代办费外的其余培训费用5617元。
开庭时间:2014年4月29日14:00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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