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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驾校车队队长收取220名学员近百万学车款后失踪

2015/10/8 16:42:56 来原:本站原创 次点击461次 标签:上海徐汇学车

学员拿出了盖着所谓晟豪驾校印章的收据。

原题:220名学员近百万元学车款被卷走

骗钱者私刻公章,以晟豪驾队长身份收钱晟豪称曾与其合作,现已无关联

晨报记者肖允

晨报记者李东华

优惠300元,正规驾校大厅缴费,有收据有盖章,表面看起来似乎“笃笃定定”,但这却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收取他们费用的所谓晟豪驾校车队程队长,如今无影无踪。目前,进行投诉的学员已超过220人,涉及总金额近100万元。面对被骗学员,晟豪驾校也感无奈,因为程某虽与其有过合作关系,但早已无关联,学员收据上的晟豪驾校的印章系其私刻。

目前,晟豪驾校成立了专门处理小组,一面收集被骗学员资料,一面协助学员向警方报案。

报名半年后仍没学上车

“去年7月,经过一番筛选后,我们专门选了名气较大的晟豪驾校报名。”陈女士拿出当初付钱的收据给记者,收据上写着她和爱人的名字,两人的学车费用一共是9000元,上面盖有“上海晟豪驾校车队收款专用章”的字样。

当时,她身边好多朋友都是在网上看到该驾校招收学员的信息,然后在网上注册了信息,没过几天就接到了一位自称是车队长的程先生电话,说每个教练都有招生名额,跟他报名保证年底拿证,还可以安排一个好的教练带教。

与爱人商量后,陈女士决定通过程先生报了名。陈女士回忆,第一次去找教练交钱是在位于龙华西路1号的晟豪驾校门口,当时自己要进驾校,教练却说到里面办手续很麻烦。陈女士告诉记者,交完学费后,一直没有消息。苦等了半年后,陈女士联系当初收钱的车队长程某,但电话一直没人接听,最后她找到了晟豪驾校,驾校听完陈女士的情况后,第一句就是“你被骗了”,并表示程某与驾校没有任何关系。

受骗名单打印了7张纸

晟豪驾校负责人董先生表示,从今年1月份起,就陆续有学员找到驾校反映交了钱没车学的情况,最后一查,几乎全部与程某有关。他强调程某不是晟豪驾校的员工,他们也没有收到一分钱的报名费用,收据上的印章也是程某私自印刻的。

记者从驾校方提供的受骗学员名单中看到,名单共密密麻麻打印了7张纸,共计220余人,收款人均为程某,而接收教员则挂在另外几名教练员名下。每位学员的学费4200元至5300元不等,全部为现金支付,总金额近100万元,收款日期则集中在去年6月至11月间。“我们不排除程某当初可能是通过自己招生再转让生源来赚取差价,但目前其手上积压着200多名学员,希望对方能尽快解决。程某的事情也让驾校认识到了管理上的不足,目前驾校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在着手梳理和解决。”董先生说。

目前,部分学员及驾校均已向徐汇警方报案。

[记者调查]

行骗者早有私刻驾校公章行径

发现被骗后,学员曾反复拨打程某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有学员甚至通过其身份证地址找上门,结果扑了个空。记者曾多次拨打程某的联系方式,电话总处于关机状态。“从2007年底起,程某与驾校其实就已没有了任何业务往来与劳动关系,更加不具备以晟豪驾校名义招收学员的资格。”晟豪驾校负责人董先生说,事发后,驾校也从多个途径试图与程某取得联系,但始终找不到其人。

董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多份程某为学员开具的收据复印件。记者注意到,这些收据的落款印章也不尽相同,分别有四种,其中三种为椭圆形,一种为长方形。名称则分别是:上海晟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收款专用章、上海晟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车队收款专用章、上海晟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车发票专用章、上海晟豪驾校车队收款章。而晟豪驾校的正规印章则为圆形,仅刻有“上海晟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字样。“对于受骗学员的遭遇及心情我们可以理解,其实我们也是受害方。对方冒用了晟豪驾校的名字,并私刻了多枚晟豪驾校的公章用于收取学员费用,已严重损坏了我们的名誉。我们没有收到过学员的钱,所以没办法对此事负责。”董先生说。

对于程某的身份,董先生介绍称,其根本就不是驾校的车队长。程某在2006年时曾承包了驾校的一辆教练车,成为驾校的一位合作经营者。2007年底,程某将手上的教练车转让他人,同时终止了与驾校的合作关系后,但其教练证作为不带教性质则挂靠在了晟豪驾校其他合作经营者的教练车下。2012年5月,程某的教练证过户到了银都驾校。

据记者了解,程某今年35岁,上海本地人。根据驾校向记者提供的资料,2012年4月,曾发现其私刻过晟豪驾校的公章,并与他人签订租房协议。2012年5月,有8名学员到驾校反映程某收取了培训费后长期未予培训,当时驾校与学员到派出所报案,在警方传唤后,他才把费用退回给了学员。

网上的“晟豪驾校”都是假的

据悉,一些被骗者已自发建立了一个名为“坑爹的晟豪”的群,并在群里商讨如何维权,成员已有140余人。群中的受害者汤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去年10月,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程某,“收取的报名费用比驾校大厅的标价低了300元。与程某见面后,他带我到训练场转了一圈,许多教练也都与他打招呼,我也就相信了他车队长的身份。”在支付报名费时,汤先生还被带到了晟豪驾校的报名大厅内,但却不是校方的收费窗口。汤先生要求对方出具正规发票时,但被拒绝,程某的解释是,通过窗口付费,他的回扣就没了,也没办法提前安排上车,现在交钱开的收据也同样有驾校的印章,等过段时间会补发发票,和签订相关协议。

采访中,记者发现,报了名而无法拿到合法学员身份的学员中,绝大多数人都是通过网络上看到相关信息而报名的。根据学员们提供的报名网站,记者登录了两家名为“晟豪驾校”的网站,发现这两个网站图片文字,视频等信息很全,全部都是以龙华西路1号的晟豪驾校为背景资料进行收录,而报名方式则为电话或在线登记报名。

那么,这些网站到底是否晟豪驾校的正式官网呢?面对记者的疑问,董先生摇头苦笑称,公司的相关规定非常明确,所有合作经营打着“晟豪驾校”的名义招生,均需向驾校总部进行申核报备。但晟豪驾校从未收到过类似申请或批准过。“所有的网络上标明的‘晟豪驾校’都不是公司授权的网站,而驾校唯一的一个公开报名途径,就是一部电话。早在去年4月15日,晟豪驾校就曾发出公告,提醒驾校即将搬迁,明确学员必须到龙华西路1号报名大厅的唯一收费窗口报名。”

[律师观点]

继续“失踪”将涉嫌诈骗罪

驾校是否存在过错?在此事上有无责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贺强律师认为,从上述调查事实来看,程某与该驾校曾有过合作关系,虽然之后程某与驾校已无关联,对于学员来说,他们并不清楚教练和驾校之间的真实关系。程某以队长、教练的身份、收款发生的地点、所出示的收据、行业习惯等因素相信程某有权收取学费。但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法上的表见代理,须根据学员提供证据的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仅有教练的收据,就很难认定驾校的责任。

程某的行为涉嫌什么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程某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私自收取费用,如继续玩“失踪”,又没将相关费用用于学员报名,可以认定其是想将此费用非法私自占有,如若数额较大,其行为就涉嫌构成诈骗罪。

[晨报提醒]

报名学车应有合同有发票

据介绍,按照报名学车的正规步骤,在学员体检之前,只能称为预报名,只有学员体检合格,符合学车的条件,才能够报名学车,这时候到驾校财务室缴纳报名费用(也有驾校是在学员交钱后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学费退还给学员)。学员缴费之后,当场应该有驾校财务室开具正规发票,同时,学员还应签订报名合同(也叫培训协议)。

只有拿到驾校开据的发票以及报名合同,才能够确认你确实是在该驾校完成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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