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30日讯4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实施。“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在,青岛试点自学直考,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今天下午,山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副所长田乃莲向媒体记者介绍,青岛共有37条自学直考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自学人员可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驾驶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并经检验合格后的非运营小型汽车,上路自学。
37条自学直考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及时段:
训练时间:每日10:00—16:00;19:00—20:30。
训练路线:
鉴于道路交通流量现状和确保交通安全等因素,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行政管辖道路上禁止自学直考训练。
崂山区训练路线:(2条)
路线一:高益路-科苑纬四路-科苑经二路-高云路-科苑经三路
路线二:科苑纬四路-科苑经六路-科苑经七路-新吉路-新和路-新宏路-科苑经八路
城阳区训练路线:(2条)
路线一:正阳东路玉皇岭九号路路口——铁骑山路玉皇岭九号路路口——霞光三路——玉皇岭一号路——中经二路路——玉皇岭九号路。
路线二:金岭工业园园内1号路——3号路——6号路——5号路——12号路——8号路。
黄岛区训练路线:(6条)
路线一:银沙滩路唐岛湾公园3号口(向西行)-—青岛凯宾斯基大酒店—银沙滩路唐岛湾公园5号口-—左转至连三岛路(石岭子社区)
路线二:渭河路与六盘山路路口(向西行)-—青岛狮王牙膏日用化工品有限公司—东洞门社区
路线三:昆仑山路与红石崖6号路路口-—科思创聚合物(青岛)有限公司—云台山路与红石崖6号路路口
路线四:贡口路——海泊路——204国道调头环行。
路线五:临港六路——临港中九路——平湖路——前湾港西路——临港六路。
路线六:海滨十路——路。
即墨市训练路线:(3条)
路线一:天山三路
路线二:龙山路
路线三:龙泉河三路凤凰山四路--龙泉河四路--凤凰山二路--龙泉河三路
胶州市训练路线:(13条)
路线一:德州路——高州路——北外环路——北关工业园——西外环路。
路线二:德州路——广州路——胶平路——北外环路——站前大道。
路线三:德州路——滨州路——福州路——胶州路——海尔路——云溪路——胶州湾工业园。
路线四:德州路——广州路——滨州路——福州路。
路线五:德州路——高州路——胶州路——西外环路。
路线六:海尔大道——站前大道——金尔路——金鼎路——太湖路。
路线七:兰州东路——云海路——云溪路。
路线八:胶州西外环——民安路。
路线九:扬州西路——强力路——海能路。
路线十:217省道——里岔——张应——杜村——西外环——香江大道。
路线十一:20路——胶平路——香江大道。
路线十二:204国道——海尔大道——北外环——胶平路——香江大道。
路线十三:九龙——营海——海尔大道——北外环——胶平路——香江大道。
平度市训练路线:(9条)
路线一:平度市海州路(平古路--上埠村南路口)
路线二:平度市长江路(海州路以东路段);长江路(同辉路以东路段)
路线三:平度市路(长江路--平古路段);香江路(贵州路--广州路段)
路线四:华星路(青岛路--人民路段)
路线五:同和北大街(柳州路--沟崖变电站)
路线六:郭家庄路与三城线交叉路口沿郭家庄路--新区大道--广州路--经一路--珠海路与新区大道路口
路线七:郭家庄路与三城线交叉路口沿郭家庄路--新区大道--广州路--阳光大道至香港路路口
路线八:平度市开发区三新路(贵州路—广州路段)
路线九:平度市南村镇友谊大道(三城路--海信路段);南村镇东海路(三城路—海信路段)
莱西市训练路线:(2条)
路线一:梅路(青岛路至烟台路段)
路线二:阳青路(七里庄村路口至全家岭村路口)
青岛市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服务指南青岛市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服务指南:
(一)申请
自学人员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的,可以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申请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暂住地居住的还应提交居住证明);
2、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中心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在一日内审核证明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6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4、受理完毕后缴费,根据车管所制定的考试计划(暂定每周四)预约科目一考试。
报名地点:青岛市车管所(北岭办公点)
工作时间:上午9:00—11:45下午1:30—5:30
咨询电话:6657269366572696(二)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
自学人员参加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学习驾驶证明,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自学用车须为青岛市辖区内非营运小型汽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审查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和自学用车所有人一同提交的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
2、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3、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4、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等相关保险凭证;
6、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三)考试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的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