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年初,交通运输部将“50的驾校试点将先培训后付费”列为今年将推进的民生实事之一。合同示范文本中列明:学驾人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后,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
作为一种新型的驾培模式,“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的确有许多好处。比如,学员由原来的被动受指挥的模式成为一种主动控制模式,能够避免教练因索取、收受财物等问题,对学员厚此薄彼。
不过,传统的驾培模式下,学员一次性付费,不用担心驾培费用涨价。学员只要缴纳了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的任一时间段,可以自由支配学习时间。
“先学后付”固然能让学驾人获得更多的话语权,但可能要支付更多费用。比如,越是周末、下班后,参加学习的人越多,这时许多学员就会因“按时段付费”多付费。
所以,应给学车人选择权,让他们在传统模式和先学后付模式中选择。这样,既不违反学员和驾校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也可以让学员根据自己的学驾特点,排除收费增加的忧虑。
文/卞广春
(原载于9月20日《中国青年报》,原题为《如何支付学费的选择权在学车人》,有删节)
《“先学后付”的选择权应该在学车人》相关参考资料:
学车先学后付、驾照学车先学后付、新学后付学车、先学车后付费、上海学车先学后交费、先学车后交钱、先学车、广州先学车后付费、先学车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