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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驾培合同》示范文本已发布,准备报名学车的赶紧了解→

2022/4/7 12:52:53 来原:本站原创 次点击176次 标签:东莞学车网

来源时间为:2022-01-11

东莞《驾培合同》示范文本已发布,准备报名学车的赶紧了解→

2022-01-1123:29:4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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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驾照的市民注意啦!

东莞市驾培行业协会近日公布

《驾培合同》示范文本

对学员权益有更好保障

赶紧了解下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市场,促进我市驾培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市驾培行业协会在市交通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驾培合同》示范文本),并已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示范文本

驾培合同(点击图片细阅)

《驾培合同》(示范文本)一方面明晰了培训机构和学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明确提出了退学退费相关约定,可以说,对于驾考学员的权益有了更为全面而清晰的条文保障。

培训机构权利和义务

1.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以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规定向学员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依法组织教学,保障培训质量。

2.培训机构应向学员提供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要求的教练员、教练场地和教练车进行培训,所提供的理论和驾驶实操培训服务应符合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督服务平台要求。

3.培训机构应在学员交齐所有资料和完成缴费后15个工作日内(客观原因除外)向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督服务平台报送学员资料,学员可登陆广东省驾驶培训公众服务网”査询注册情况和培训学时记录等相关信息。

4.培训机构应使用符合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督服务平台接入要求的计时平台和车载终端向行业管理部门实时报送学员的培训记录,在完成各阶段规定学时后,应及时提醒学员进行考试预约和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5.培训机构应与学员友好协商,妥善安排培训时间,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全部培训学习,学员完成培训并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6.培训机构应重视学员对教练员执教服务的意见反馈,对査实存在教学行为不当的教练员应严肃处理,并协助学员更换教练员。

7.培训机构应积极配合学员办理转学申请,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客观原因除外)通过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督服务平台完成学员转学手续的办理。培训机构不得以退学退费手续未办理完成为由,影响学员转学继续参加培训。

8.培训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受理学员对培训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9.学员向培训机构支付双方约定的培训费用后,培训机构应向学员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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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权利和义务

1.学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要求,爱护教学设备,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培训,不得擅自操作教练车。

2.学员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其他不适合接受培训情形。学员应与培训机构双方协商,妥善安排培训时间,并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要求完成全部培训内容。

3.学员完成每阶段培训后,按考试部门要求进行驾驶证考试预约,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将考试时间告知培训机构。

4.学员对教练员服务态度差、教学方式方法不当等行为,应负有举证责任,如情况属实,有权向培训机构提出更换教练员。

5.学员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培训,如未能按时参加培训的,应及早告知培训机构和教练员。

6.如学员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培训行为,可致电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有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培训机构对学员培训学时偷工减料、数据弄虚作假;

(2)培训机构或教练员未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培训相关费用,或存在其他乱收费现象;

(3)培训机构未在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训练场地或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路线、时间提供培训服务的;

(4)培训机构人员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牟取不当利益等不良行为;

(5)培训机构教练员存在酒后教学或打骂学员等服务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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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退费相关约定

1.学员中途退学的,培训机构应为学员办理退学手续,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退费:

(1)实行“先培训、后付费”计时培训的,如学员在参加理论培训前退学,培训机构应退回学员理论培训费,并扣除已产生的相关服务费后,剩余费用应退回学员;如学员在参加理论培训后退学,学员已交的理论培训费和相关服务费不退。

(2)实行分阶段、分科目培训的,如学员在参加理论培训前退学的,培训机构应退回学员理论培训费,并扣除已产生的相关服务费后,剩余费用应退回学员;如学员在完成理论培训后科目二、三阶段提出退学的,已结算的上阶段费用,不予退还,扣除该阶段已发生的实际操作培训费(已产生实际操作培训学时×约定学时收费标准)后退还剩余费用。

(3)实行一次性收费的,如学员理论培训前退学,培训机构应退回学员理论培训费,并扣除已产生的相关服务费后,剩余费用应退回学员;如学员在参加理论培训后退学,培训机构扣除相关服务费和已发生的培训费后退回学员剩余的费用。已发生的培训费按如下方法确定:a.参加了理论培训的(已激活学习平台账号,虽未产生学时,仍属已参加理论培训),不退理论培训费;b.已发生的实际操作培训费等于已产生的实际操作培训学时乘以约定的学时收费标准。

2.学员申请退学并办理退学手续后日内,培训机构退还学员相关剩余费用。

3.学员因自身(含客观/不可抗力)原因,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完成《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所规定的学时或未取得驾驶证的,本合同终止,培训机构不负违约责任,学员所交培训费用不予退回。

4.学员在合同有效期内未完成《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所规定的学时,而领取驾驶证,视同学员单方违约,本合同终止,学员所交培训费用不予退回。

5.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若因学员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次数达考试部门规定的次数,并导致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则本合同终止,已通过科目未完成的学时培训不予退费,未产生的阶段培训费用按上述条款约定进行退学退款。

6.因培训机构超培训能力招生或被政府管理部门违规处罚(非不可抗力/非客观)等原因,导致学员无法继续培训或超过合同期有效期的,视为培训机构违约行为,培训机构应按第五款规定进行退款,并支付给学员培训费用总额的(或元)作为违约金;学员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在合同期有效期内提出退学的,视为学员违约,另需支付给驾培机构培训费用总额的(或元)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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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市民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务必要从正规渠道查询本市培训机构信息,不要轻信网上虚假学车招生信息。正规信息查询渠道包括:

广东省驾驶培训公众服务网

(http://jpfw.gdcd.gov.cn/)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http://jtj.dg.gov.cn/)

报名时,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标准化格式“培训合同”,索取学驾票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签订培训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如有其他补充约定,建议一并在合同补充约定中明确,不要与驾校另行签订其他形式协议。

如果遇到不跟学员签合同的驾校,请别再犹豫,完全无需内心挣扎,果断放弃,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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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报名驾考的

可以先熟读一下上面的条款哦

不知道怎么选驾校的

亦可参考每月驾校排行榜

最新驾校排行榜

2021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期间,我市在册驾驶员培训机构参加驾驶员考试的学员一共有113785人次,对比上月微增约2.28(上月为111252人次),考试合格共84816人次,总合格率为74.54,合格率对比上月微升(上月为74.41)。

当月全市共有21897人通过安全文明科目考试拿到驾照,比上月增长2578人(上月为193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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