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5月17日上午,在龙里交警大队组织的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现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来自瓮安县江沣驾校周姓考生和独山县剑江驾校罗姓考生考试作弊,并对他们作
多彩贵州网讯5月17日上午,在龙里交警大队组织的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现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来自瓮安县江沣驾校周姓考生和独山县剑江驾校罗姓考生考试作弊,并对他们作出处罚。
上午10点半,科目四考试开始。考试开始10多分钟后,有两名男子奇怪的动作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通过观察发现,这两名男子坐在位置上时而左顾右盼,时而摸索自己的腰间,动作僵硬、表情慌张。发现异常后,民警当即上前查看,并对其进行检查,结果发现两人腰间有硬物,于是将两人带离考场。在两名考生身上,民警发现了一套作弊器设备,包括无线电发射器、电池、微小摄像头等。
经核查,两名考生为了顺利通过科目四的考试,经人介绍后,周姓考生花了500余元,罗姓考生花了2000余元,给人帮助作弊。
相对驾驶证考试来说,简单的文明驾驶考试作弊被抓,两名考生后悔莫及。
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考考生,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相关规定,驾驶证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此外,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希望广大考生多做文明驾考练习,通过自己的实力取得驾驶证,不要相信歪门邪道的方法,并且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驾考作弊行为。
目前,相关人员已移交公安局刑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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