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记者4日从广州市红十字会获悉,《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已获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意味着志愿捐献遗体无需征得直系亲属同意,破解“悔捐”“弃捐”困境。
在执行人范围方面,以往的遗体捐献执行人被明确要求为逝者的直系亲属(特殊情况下可由志愿捐献遗体者委托其工作单位或有关组织担任)。新办法则明确生前可指定身后遗体捐献执行人,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近亲属,或工作、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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