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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新规4月1日实施自学直考枣庄还要等一等

2016/6/18 3:33:39 来原:本站原创 次点击276次 标签:2013年驾考新规定

4月1日,《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正式实施,对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做出了修改。其中,“自学成才”考驾照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28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自学直考目前只在公安部指定的试点城市进行,山东枣庄不在试点城市之列,想要自学直考的学员还要再等一等。

据了解,“139号令”与2013年1月1日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相比,这次实行的新规定主要对驾考的规定进行了一些调整。《驾考新规》修改的第二大项中,进一步放宽了对残疾人身体条件的限制,特别是眼睛、四肢有残疾的市民,通过学习和考试之后,就可以驾驶小型汽车、低速载货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载客车了。

按照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一只眼睛有视力的残疾人,如果单眼视力能够达到5.0,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以上的;左手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同样可以申请学习和考取驾驶证。

新的《驾考新规》允许市民自学汽车驾驶技能,直接考取小型汽车驾驶证,但只能在公安部决定的16个试点城市进行,山东仅有青岛一个试点城市,枣庄不在试点城市之内,因此,自学直考的相关的准备以及考试工作尚未进行。(孙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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