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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殒命谁来赔偿(图)

2015/7/29 0:49:05 来原:本站原创 次点击447次 标签:驾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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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殒命谁来赔偿(图)2015-07-2903:37:41来源:(北京)分享到:石景山区法院杨晨张飒
新闻背景
广东省怀集县高考文科状元方某在驾校训练场学车,另一名学员所驾驶的车辆突然失控,方某被撞倒卷入车底,经抢救无效死亡。发生此类事故后,应该由谁来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呢?
驾校有义务保障学员安全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确保安全,我国多部法律法规都对驾校的申办资质及教学活动作了严格的规定。其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规定了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同时,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同时符合《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的教练场地。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同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42条中也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驾校学员在道路上学习时,教练应当负有随车指导的义务,此种义务实际上包含了教练对学员进行正确指导、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处置等内容。事实上,学员在接受驾驶员资格培训时是不具备驾驶资格的,并不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因此,无论学习活动是在道路上还是在训练场地内,驾校教练员必须随车指导,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应当负担起及时指导、妥善处置、保障学员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驾校可依合同处罚失职教练
在驾驶培训过程中,有些教练会选择在车下指导,而将学员独自留在车上进行驾驶操作。本文开篇提到的事件中,据媒体报道,有目击者称肇事学员系独自驾车,没有教练陪同,但该情况未被其后的警方通报确认。
假使目击者所述情况属实,则该教练未尽到随车指导之义务,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之规定,教练系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属职务行为,相关赔偿责任应由驾校承担。但驾校承担责任后可以依照其与教练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教练适当处罚。
有鉴于此,《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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