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实施。这次新规共修改35条、新增17条,变化内容涉及28项。它会给学车者带来哪些影响?3月22日,银川市机动车辆管理所就新规进行详解。
新增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管理规定
在原规定第六条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
“申请人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听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据介绍,针对新增加的第七条,提到“应当”并非“可以”也就是说必须要使用这个平台。其次,明确互联网平台数据库和软件全国统一,目前我区已搭建完成,也正在使用。
另外,确定互联网提交业务申请与窗口提交效力是相同的,都一样的办理。
预计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包括自主报考、补换驾驶证等业务。
赋予驾驶资格考生自主选择权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重点强调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驾驶人考试预约推广应用——自主报考。
自主报考也就是自主约考,是互联网平台一个重要的功能。这一功能的实现改变了完全由驾校替考生报考的做法,把选择权还给了考生。考生可以通过自己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场地。
目前,银川配置互联网平台自主报考等业务后台参数,已经配置完毕。考试收费外挂系统正在开发,4月1日升级后,系统会与互联网平台对接,准备就绪后进行测试,然后逐步投放考试预约名额,年底达到部令要求。
新增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规范
现如今大客车司机文化程度大部分都是高中以下,而且培训只有80学时,实际中还不一定能达到,但全日制要理论学习2年企业实习1年,学习时间长,培训质量有保障。同时,正常大客车需要逐级增加,年龄要求也严格,现在全日制的适当降低准入年龄,能弥补大客车驾驶人缺口。鼓励企业委托驾校这种培训机构。
在第十二条关于年龄条件的规定新增了“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按正常申请大客车和牵引驾驶证的年龄26岁和24岁。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在校满18岁后先考取c1驾驶证,等满20岁后再申请大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此外,第十五条第二款新增了增驾时间规定,缩短为1年,但仅限于接受全日制职业教育学生在校取得c1驾驶证后,申请增驾大客车、牵引车的,且这一年没有记满12分记录。第十八条第六项还新增了申请地的要求,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必须在学校所在地的市级车管所申请大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需要强调的是,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是指交通学校、银川大学这样的职业技术院校,而不是驾校这种培训机构。
放宽残疾人身体条件限制
参照国际做法,新规要求,只要右眼视力(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5.0,水平视野达到150度,就可以申请c类驾驶证,但不允许申请大车驾驶证。
关于上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左手只要任意三指健全,不要求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没有手指,不需要安装辅助装置,可以申请c类准驾车型驾驶证;任意一只手的手掌缺失,只要另一只手拇指和另外两指健全,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汽车驾驶证,根据缺失情况安装必要的辅助装置。此外,残疾人考试车有条件的话可以购买辅助装置,有需要的时候安装到考试车辆上进行考试,也可用考生自带的车辆考试。
目前,新规可以解决多数有驾车诉求残疾人的出行问题。
大中型客货车驾照可在居住地申领
第十四条删除了原部令只允许c1、c2可以在暂住地初次申领的规定,也就是放开了居住地也可以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需求特别强调的是,申请a、b证不是在任意地方,而是应该在居住地,也就是说应当有居住证才可以申请。
据介绍,虽然现在放宽了异地申领,但不等于交管部门放弃监管。对于为增加驾校收入,降低考试标准招揽外地生源等现象的打击将常抓不懈。
城市公交车驾照换领条件趋严
此次新规,在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上都增加了准驾车型城市公交车。
根据原规定,城市公交车参照小型汽车管理,允许初领,只能增驾中型客车。现在,将城市公交车参照中型客车管理,允许初领,也允许增驾大型客车。如果换领城市公交车驾驶证,原规定只考科目一,新规要求必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解决境外“速成”驾照问题
2013年123号令出台后,由于考试要求高了,加之培训时间长,就出现了我国公民办理旅游签证,赴周边一些考试要求不高、培训时间较短的国家考取驾驶证,回国后只需要通过科目一考试,即可换领我国c1汽车驾驶证。例如:韩国最快三四天就能考取驾驶证。2014年,全国韩国驾照换证同比增长80,宁夏也有增加但数量不大。
对于内地居民持有境外驾驶证的,这次部令修订做出了限制性规定,从立法层面彻底解决境外“速成”驾照的问题。内地居民持有境外驾证,必须有驾驶证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三个月记录,否则必须进行全科目考试。
需要说明的是,这三个月的必须是连续的,不可断续累积的。取得驾驶证必须是在这三个月时间段内。
今后学车须携带驾驶证明
此次,还对原来的第三十七条,取消了驾驶技能准考证名的表述,换成了学习驾驶证明,也就是自学人员合法上路训练的凭证。
新增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学习驾驶证明作为学习驾驶技能的资格效力以及凭证形式,适用于所有申请人,科目一合格后免费发放。学习驾驶证明采取纸质或电子形式,有效期为三年。考生上路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电子版的可下载保存到手机中,与纸质证明效力相同。
4月1日新部令实施后,全国有16个试点城市可以办理自学直考,银川暂不在其中,具体什么时候开始还需等上级通知和安排。
驾照吊销或撤销不得直接申请考试
根据驾考改革意见,新规细化了有驾驶精力的人不经学习驾驶可直接参加考试的情况,除了吊销和撤销外,其他情况驾驶证注销的都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需要注意四点:一是不经学习只允许考初次申领的驾驶证包括a3、b2、c类、摩托车类。二是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有相同或者包含关系的准驾车型,比如原来的b2正,现在可考b2或者c类证。三是军警和境外驾证系统无法核查,必须要提交原驾驶证,否则不能直接参加考试。四是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被注销的,这里包括吸毒的戒断后可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据介绍,按照原规定,驾驶证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处理之前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导致一些违法较多的驾驶人钻空子,直接注销驾驶证重新考领。新规第七十七条,驾驶人必须先处理之前驾驶证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完后可申请直接考试。
取消小型汽车夜考
据介绍,原来规定抽取20小型汽车夜考,现在全部改为在白天模拟考试,同时将夜间灯光的使用知识以情景题的形式纳入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主要目的是在不降低考试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减轻考试员工作压力和考生负担。
取消各驾考科目依次进行之规定
按照原规定,各科目考试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路考、科目四理论考试顺序依次进行。新规取消了前一科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后一科目考试的规定,科目一合格后,既可以约科目二,也可以约科目三路考,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科目二、科目三路考同时预约,在同一天连续考试。但是同时预约、连续考试的前提是满足间隔时间。科目四可以在科目二合格后考,也可以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考。
取消核定驾考名额限制
新规删除了原部令对驾校“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的内容。这一条是结合推行互联网自主报考,取消车管所给驾校分配考试名额的权力,符合报考条件的全部受理,按照约考规则公平排队考试。
另外,国家已经取消了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书,今后不再向车管部门备案。
社会化考场“徇私舞弊”或定罪量刑
据介绍,目前,银川市除科目三考场属自建考试场地,科目二场地多是社会化考场。随着社会化考场计算设计智能评判技术的应用,考场和考试评判系统的管理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降低考试标准,照顾自家考生等现象时有发生。驾校、考试设备厂商还可通过违规设置考试系统参数等科技方式进行作弊。此前,这些问题最多也就是停考整改,对驾校和厂家都没有进行追责。新规五十四条明确,对组织作弊、伪造篡改系统数据的,车管所可以取消购买考场服务,涉及厂家的列入黑名单进行曝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全面放开异地审验、提交体检证明业务
按照原规定,驾驶人只能在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补换领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业务。随着流动人口增多,群众反应多次往返,办事不方便。驾考改革意见提出,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内容有四点:一是允许异地补换证的业务为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信息变化换证、损毁换证、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遗失补证;二是简化转入换证体检要求,体检证明改为自主申报;三是在异地补换领驾驶证涉及到发证机关不一致问题,应当先办转入换证。申请人只需要提出一次申请,车管所具体操作是先办理转入,再办理补、换证业务;四是删除原部令营运驾驶人备案一年后方可在异地审验的规定,全面放开异地审验、提交体检证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