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2-10
本月30日起,学时不足将无法预约驾考!
2021-12-1019:36:0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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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自2021年12月30日开始,德州启动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实施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对考试前发现考生未按照规定完成培训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据了解,培训学时与考试平台联网对接核查,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实施后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推进的重要举措,能够保证驾培机构的培训质量,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文明意识和驾驶技能。
目前,市驾驶培训学时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各驾培机构学员需要完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以c1车型为例,学员需完成62个学时(理论22,操作40),方可约考。
自2021年12月30日(含)起,除公安部规定可直接报考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外,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新受理的学员实行考试前学时核查,新受理学员在考试前必须完成相应学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考试平台受理学员申请时,将“培训平台”共享的审核合格的培训记录信息作为受理考试的依据,达不到该科目规定学时的学员不得参加各科目考试。对于2021年12月30日(不含)前,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受理并建档但尚未通过机动车驾驶证相应科目考试的学员,采取原有的培训考试方式进行。
各驾培机构将负责告知教练员及所属学员,自对接实施之日起新报名受理的学员,学员约考前须进行学时查询。培训学时查询方式:登录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www.sdjiapei.com)或者微信公众号“计时系统学时查询”,点击左侧学员查询,输入学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该手机号为学员注册时留的手机号)、验证码、查看有效学时。
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培训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不按规定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定期会商交流情况,凡当月驾校相应车型受理数量达到核定数据上限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停止当月的受理业务,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严禁各驾培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多次收费或以计时系统升级对接为由向已报名学员再次收费及拖延其培训。各驾培机构要严格按照国标要求完善教练场地,对逾期未完善教练场地的,将责令停止招生培训,函告公安部门停止其学员报名受理。
来源:德州晚报_商务合作联系微信:dz61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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