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4-8
(据“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
文章来自于《上海法治报·交通安全周刊》2018-04-05
本报这期将针对新增“交通大整治知识题库”中,关于部分机动车号牌、临时行驶车牌、合格证标志等知识点进行整理。
◆根据3月25日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公交机关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两次。目前本市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有以下几种类别及相关的式样和有效期限:
第一种,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使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适用于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机动车,自核发之日起,15天内有效。
第二种,供跨省市行政辖区使用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适用于跨行政区临时移动的机动车,自核发之日起,15天内有效。
第三种,是试验用机动车使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黑“试”字,适用于试验用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有效期自核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
第四种,为特型机动车使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黑“超”字,适用于轴荷和总质量超限的工程专项作业车,和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大型不可解物品的机动车,有效期以签注日期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驾驶员考试题目你都掌握了吗?驾考科目新增内容相关知识整理(八)》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驾驶员理论考试题目、驾驶员考试题目及答案、驾驶员考试题目、驾考题目和考试题库、驾驶员面试题目、招聘驾驶员面试题目、驾考题目、驾考科目四题目、驾考科目一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