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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法院刑事速裁团队集中审理宣判九起危险驾驶案

2023/6/13 10:50:15 来原:本站原创 次点击44次 标签:驾校

来源时间为:2023-06-13

为全面贯彻落实“质效双优”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办案时间,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办案质效。6月8日,湟中法院刑事速裁团队采取巡回审判送法进驾校的方式,在湟中驾校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九起危险驾驶案。以案示警,让广大准驾驶员“零距离”直观了解庭审全过程,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安全驾驶观念;以案为戒,打好安全驾驶“预防针”,拒绝危险驾驶,远离危险驾驶违法犯罪。

甘某、贾某等九名被告人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

“巡回法庭”开庭

下午14时30分,随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主审法官通过规范、严谨的庭审程序,让准驾驶员和教练员们“零距离”感受庭审氛围。整个庭审现场严肃规范、秩序井然。

法院审理认为,甘某、贾某等九名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超过80㎎/100ml的法定入罪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过程中九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结合九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判处拘役2个月-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1000-2000元不等的罚金。

“巡回法庭”普法

庭审结束后,湟法刑宣普法服务队结合庭审,从危险驾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担负的经济成本和对家庭及子女造成的影响出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普法教育,警示准驾驶员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安全行车。准驾驶员们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感受颇深、受益匪浅,醉酒驾驶机动车影响坏、危害大,作为未来的驾驶员会遵纪守法,牢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拒绝危险驾驶行为。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巡回法庭”开庭 普法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落实普法责任的担当。下一步,湟中法院将继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不断完善普法机制,努力寻求刑事诉源治理的“最优解”,从源头减少犯罪的发生,实现治罪与治理效果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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