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消委会:猪兼强驾校涉嫌夸大宣传应承担违约责任_金羊网新闻)
广州市民赖先生看到“猪兼强”广告后,于今年3月报名学车。签完合同后,“猪兼强”却告知要将他转去其他地方考试,直到9月20日赖先生连车都没碰过。无奈之下,赖先生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要求“猪兼强”全额退还学费。
省消委会认为,“猪兼强”在广告中承诺“快速学车,四个月拿证”,实际情况却与其宣传完全不符。面对消费者的投诉意见,客服人员消极应对,导致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猪兼强”行为已经严重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六条规定:“驾培机构不得向学员承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时间和考试结果。”而“猪兼强”在招生宣传中夸大其词,虚构事实、承诺拿证期限,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粤消委会:猪兼强驾校涉嫌夸大宣传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关参考资料:
消委会、消委会 汽车、智能手环 消委会、江门消委会、消委会 装修、省消委会 四川、深圳市消委会、江门市消委会、嘉兴的市消委会